2、填制會計憑證的要求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填制記賬憑證時,數字的書寫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數字應當一個一個地寫,不得連筆寫。
阿拉伯數字金額前應當書寫貨幣幣種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的簡寫和幣種符號
(例如,¥(人民幣)、£(英鎊)、$(美元))。
幣種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例如:
(2)所有以元為單位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填寫到角分;
無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以填寫“00”,或者填寫符號“——”;
有角無分的,分位應寫“0”,不得用符號“——”代替。
例如:
(3)漢字大寫數字金額如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書體書寫,不得用O、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者角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字或者“正”字。
例如
(4)大寫金額的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幣名稱,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5)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0”時,漢字大寫金額要寫“零”字:
。101.50,漢字大寫金額:人民幣壹佰零壹元伍角整;
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連續(xù)有幾個“0”的,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
。1004.56,漢字大寫金額:人民幣壹仟零肆元伍角陸分;
阿拉伯金額數字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xù)有幾個“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
時,漢字大寫金額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1320.56,漢字大寫金額:人民幣壹仟叁佰貳拾元零伍角陸分,或,人民幣壹仟三佰貳拾元伍角陸分;
。1000.56,漢字大寫金額:人民幣壹仟元零伍角陸分,或,人民幣壹仟元伍角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