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jù)《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的通知》(財考[2009]1號),現(xiàn)將我省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原考試制度下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經(jīng)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已經(jīng)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09年4月8日至4月17日
(二)報名地點
1、市州縣的考生到各市、州財政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報名公告指定地點報名。
2、長沙市及省屬和中央在長單位的考生到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省財政廳政務大樓2樓報名。(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報名)。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有二代身份證的必須提交)、至少1科有效合格成績憑證(或免試與豁免憑證),交納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1張,經(jīng)各市、州財政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州考辦)審核無誤后,填寫《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湖南省考區(qū)報名登記表(按原考試制度報考)》,并按規(guī)定每科交納報考費和試卷費50元。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jīng)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fā)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五、考試具體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2009年8月28日 |
下午2:00-5:00 |
審計 |
180分鐘 |
2009年8月29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30 |
會計 |
210分鐘 | |
2009年8月30日 |
上午9:00-11:30 |
經(jīng)濟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00 |
財務成本管理 |
180分鐘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