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鑒證對象
。1)鑒證對象是鑒證對象信息所反映的內容。
具體鑒證業(yè)務類型 |
鑒證對象信息 |
鑒證對象 |
A.財務報表審計 |
財務報表 |
財務狀況、經(jīng)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 |
B.驗資 |
注冊資本明細表或變更資本明細表 |
出資者如期足額合法出資到位情況 |
C.內部控制審計 |
企業(yè)內部控制系統(tǒng)或過程 |
企業(yè)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情況 |
企業(yè)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報告 |
企業(yè)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情況 |
(2)鑒證對象特征:定性或定量、客觀或主觀、歷史或預測、時點或期間。
(3)適當?shù)蔫b證對象應當具備的條件:
A.鑒證對象可以識別;
B.不同的組織或人員對鑒證對象按照既定標準進行評價或計量的結果合理一致;
C.注冊會計師能夠收集與鑒證對象有關的信息,獲取充分、適當?shù)淖C據(jù),以支持其提出適當?shù)蔫b證結論。
(4)對鑒證對象不適當時的判斷
A.不適當?shù)蔫b證對象可能會誤導預期使用者。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承接業(yè)務后發(fā)現(xiàn)鑒證對象不適當,應當視其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否定結論的報告。
B.不適當?shù)蔫b證對象還可能造成工作范圍受到限制。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承接業(yè)務后發(fā)現(xiàn)鑒證對象不適當,應當視工作范圍受到限制的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無法提出結論的報告。
C.在適當?shù)那闆r下,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解除業(yè)務約定。
3.標準
標準是用來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或計量的基準。
標準的特征:相關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4.證據(jù)(在第9章中展開介紹)
證據(jù)是注冊會計師提出鑒證結論的基礎;
5.鑒證報告(在第26、27、28章的報告中展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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