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優(yōu)秀年輕干部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力度,優(yōu)化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定向選聘2019年優(yōu)秀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選調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根據公務員法和中組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要求,充分發(fā)揮選調生在吸引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改善公務員來源結構、優(yōu)化干部成長路徑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培養(yǎng)儲備一批我省黨政干部隊伍所需的高素質專業(yè)化年輕優(yōu)秀人才,現繼續(xù)開展2019年浙江省省市級機關面向部分“雙一流”高校擇優(yōu)選調應屆畢業(yè)生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及范圍對象
省、市兩級機關選調優(yōu)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計劃436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選調范圍:中山大學等24所大學的優(yōu)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省紀委、省市法檢系統同時面向部分政法類高校定向選調法學專業(yè)的優(yōu)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
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的畢業(yè)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品行優(yōu)良,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具有相應學生干部經歷一個學年以上;
(三)學習成績良好,能夠如期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四)本科生年齡18-25周歲(199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18-28周歲(1989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18-30周歲(1987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畢業(yè)生,可再放寬2歲;
(五)需具備相應報考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具有正常履職的身心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相應學生干部經歷”: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班級委員,團支部委員,黨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團委中層副職,校院級社團副職以上職務,且擔任上述職務時間滿一個學年以上。
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處理的人員,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選調程序
1、發(fā)布公告。選調公告由選調高校的就業(yè)指導部門在本校網站范圍發(fā)布。
2、學校推薦。選調高校中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交個人申請并如實填寫《2019年浙江省選調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選調高校學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對照我省選調條件,對提交個人申請的學生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報名推薦表》予以蓋章確認,并登陸浙江省選調生組織推薦錄入平臺,輸入所推薦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完成高校推薦。(報名推薦表遞交地址:南校園熊德龍學生活動中心601室,聯系人雷老師,020-84111150,郵箱 409143025@qq.com)
3、網上報名。選調生推薦人選于2018年10月30日09:00起,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30日16:00。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本次選調考試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費用。
4、資格初審。選調機關于2018年11月20日-12月1日,對選調生推薦人選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前,考生可根據報名情況更改報名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選調生推薦人選,于2018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24:00,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未通過資格初審的選調生推薦人選,在選調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選調職位。
5、筆試。2018年12月15日9:00-12:00,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綜合卷),內容參照《2018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時限18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設6個考區(qū),分別為:1.北京、2.上海、3.南京、4.成都、5.廣州、6.杭州?忌梢赃x擇考區(qū)參考,參考時請攜帶本人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
浙江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選調機關單位根據各選調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省級機關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比例確定該職位面試人員;市級機關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比例確定該市各職位的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6、面試。由省級選調機關和各市委組織部自行組織,擬于2019年1月上旬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滿分為100分,合格為75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選調后續(xù)環(huán)節(jié)。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選調機關可視情進行遞補。
7、初定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首輪排名,二輪雙選”的方式確定擬選調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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