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工作全部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初審、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交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一)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定于8月1日至8月10日,截止時間為8月10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陸湖南人事編制網(wǎng)(http://www.hnrst.gov.cn)或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unanpta.com)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湖南省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必須與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原件一致。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由省司法廳、各市州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組織,各單位按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方式進入網(wǎng)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tǒng),依據(jù)本公告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在考生報名后的24小時之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在網(wǎng)上按時反饋給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屆時即可上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截止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省人事考試院將定期公布各職位報考信息。
資格初審時間為:8月1日至8月11日16:00。
(三)交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交納考務費,每人每科為50元。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開始網(wǎng)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為8月12日16:00。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務費。屬城鎮(zhèn)家庭的憑《低保證》,屬農村家庭的憑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于8月9、10日帶上述憑證和網(wǎng)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及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院(地址:長沙市湘府路168號湖南人才市場二樓大廳,咨詢電話:0731-84688383)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交費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自行從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忌凑諟士甲C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吧公務員考試論壇 考試吧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考試吧公務員考友群 相關推薦: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
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吧策劃:2010年國家公務員行測暑期備考專題
201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解讀匯總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