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財務報告
第一節(jié) 財務報告概述
一、財務報表概述
(一)財務報表的構成
財務報表是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結果和綜合性描述。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四表一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以及附注。
(二)財務報表的分類
財務報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1)按財務報表編報期間的不同,可以分為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表是以短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表,包括月報、季報和半年報等。中期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附注;(2)按財務報表編報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個別財務報表是由企業(yè)在自身會計核算基礎上對賬簿記錄進行加工而編制的財務報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業(yè)自身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情況。合并財務報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企業(yè)集團為會計主體,根據(jù)母公司和所屬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由母公司編制的綜合反映企業(yè)集團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xiàn)金流量的財務報表。
二、合并財務報表概念
合并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yè)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的財務報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yè),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yè)。
合并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1)合并資產負債表;(2)合并利潤表;(3)合并現(xiàn)金流量表;(4)合并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5)附注。
三、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確定
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shù)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jù)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shù)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jù)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1.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xié)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shù)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jù)公司章程或協(xié)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shù)成員。
4.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占多數(shù)表決權。
(三)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yè)和其他企業(yè)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zhí)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
(四)所有子公司都應納入母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論子公司的規(guī)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轉移資金能力是否受到嚴格限制,也不論子公司的業(yè)務性質與母公司或企業(yè)集團內其他子公司是否有顯著差別,都應當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及其他管制,本公司也能從其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資金調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該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仍然由本公司決定,本公司也能從其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資金調度受到限制并不妨礙本公司對其實施控制,應將其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下列被投資單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應當納入母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1.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原子公司;
2.已宣告破產的原子公司;
3.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資單位。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資單位,是指母公司不能控制的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被投資單位,如聯(lián)營企業(yè)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