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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綜合題
(一)
甲上市公司根據(jù)合同于2004年3月22日開出面值600萬元,5個月期的商業(yè)匯票,但票面注明的出票日期為3月19日,交付給乙公司支付材料款,A、B二位保證人為乙公司保證,并在票據(jù)正面注明保證字樣和保證人簽章。乙收到票據(jù)后并未向甲公司足額供貨,但按期向承兌人提示承兌。并于2004年6月9日將該票據(jù)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又背書轉讓給丁公司,匯票金額變?yōu)?00萬元。丁公司于2004年8月22日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由此牽涉出以下問題:
1、甲公司認為票據(jù)未記錄付款地和出票地,記載事項不完整,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拒絕付款;承兌人認為持票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絕承兌。
2、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據(jù)款項,丙公司認為票據(jù)背書時未注明背書日期,背書行為無效,拒絕承擔責認。
3、丁要求乙付款,乙認為付款金額不確定,拒絕付款。
4、丁要求A、B兩位擔保人代為付款,A認為自己只承擔一半的責任,另一半責任由B承擔。B認為自己只對乙負責,乙背書轉讓時未經(jīng)自己同意,故背書轉讓后,不再承擔票據(jù)保證責任。
5、甲公司為了緩解資金壓力,經(jīng)C股東2004年9月5日提議,擬于12月2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發(fā)行公司債券事項,并于11月18日將審議事項通知各股東。
要求:結合以上資料,根據(jù)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影響匯票有效性的記載事項有哪些?甲的理由是否成立?該票據(jù)的有效期應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2)承兌人拒絕承兌的理由是否成立?
(3)提示承兌的記載事項有哪些?承兌的效力是什么?
(4)丁要求丙、乙、A、B代為付款,屬于行使什么權利?該權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5)丙公司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應對該票據(jù)承擔哪些責任?
(6)乙公司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7)A、B的觀點是否正確?
(8)若乙代為付款后,應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9)丁不慎遺失票據(jù),可以采用哪些補救措施?最有效的補救措施是什么?
(10)上市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甲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事規(guī)則是否符合要求?
(二)
甲方(國有企業(yè))于2001年3月10日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有限責任公司)求購A產品,數(shù)量100臺,每臺價20萬元,于同年5月5日前一次供貨,貨到后15天內付款。甲方以產作抵押,對所欠供貨方的貨款擔保。
乙方于3月14日收到甲方的求購函后,于當天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回復甲方,同意所提的一切條件,表示完全可以按期供貨。
雙方另外于3月20日補簽一份以甲方辦公樓作抵押,為乙方200萬元債權擔保的書面合同。
乙方為了保證向甲方及時供貨,又與丙方(合伙企業(yè))簽訂一份向丙方購買100臺A產品的購貨合同,總買價150萬元,貨到后付款。合同規(guī)定丙方于4月30日前將貨物直接運到甲方所在地,憑甲方的驗貨證明,乙當日以本票方式向丙方結清貨款。
丙方將貨物如期送到甲方,甲方開出驗貨合格清單。乙方也于當日通過開戶銀行開出金額150萬元的本票交丙方。丙方于5月3日將本票交銀行進賬時,出票銀行告知,乙方無款支付,故拒絕付款。
丙方進一步調查得知,乙公司屬于3位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共300萬元,其中兩位股東出資共110萬元全部到位,第三位應出資190萬元,實際只出資到位30萬元。
乙方于5月15日向甲方索要貨款,甲方拒付。理由是簽訂合同時,乙方并無A產品,屬于欺詐行為,乙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乙方根據(jù)抵押合同,要求法院以抵押物清償甲方所欠乙的貨款。法院認為甲方用于抵押的房產必須進行抵押登記,且事先已用于對丁公司180萬元債權的抵押擔保登記,抵押物總價值270萬元。乙方與甲方對抵押合同進行了抵押物補充登記。
同時甲、乙、丙三方還提出了以下問題:
1、甲方認為,貨物由丙方供應,故貨款應支付給丙方,因為乙方將供貨的義務和收款權利均轉移給了丙方。且甲、乙雙方之間也無書面購銷合同。
2、乙方認為,乙丙雙方簽訂的合同無效,因為丙方屬于合伙企業(yè),無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故無權以企業(yè)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3、乙方提出丙企業(yè)的合伙人之一A個人欠乙公司賬款20萬元,乙公司有權將A欠乙公司的20萬元賬款抵償乙欠丙的部分貨款。
4、丙提出,由于乙未按期支付貨款,導致丙無法正常經(jīng)營,申請清算。銀行指定清算人清算的結果如下:
(1)丙企業(yè)變現(xiàn)的資產價值22萬元;
(2)發(fā)生清算費用1.6萬元,欠職工工資7萬元,欠社會勞動保險費用3萬元,欠稅款8萬元,欠其他企業(yè)貨款55萬元;
(3)丙企業(yè)合伙人之一B尚有存款10萬元,股票價值14萬元,房屋一棟價值17萬元。
要求:根據(jù)以上資料,結合《合同法》、《公司法》和《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乙雙方有無書面購銷合同?
2、甲方抵押的房產,應如何清償?
3、出票銀行拒絕向丙方付款是否合法?
4、丙方與乙方的書面合同是否有效?
5、乙公司第三位股東出資不完整應如何處理?
6、甲可否直接將貨款支付給丙方?
7、乙方是否應對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
8、乙方與丙方、A三者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相互抵消?
9、丙企業(yè)清算時,清算程序和手續(xù)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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