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報名時間 |
第 2 頁:考試時間 |
為做好全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考試報名工作,結合各地報名實際情況,總隊經(jīng)研究決定,將各地考試報名時間統(tǒng)一延長至6月30日下午6時前。請各有關單位及個人合理安排,及時到就近市級公安消防支隊進行報名。
2014年6月26日
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9號)和《河南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豫公消2014〔39〕號)要求,在國家規(guī)定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實施前,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不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技術人員實行考試認定,考試合格人員可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為做好全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的報名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全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培訓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相關專業(yè)學歷見附件2)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參照2014年《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考試綜合《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項內容,不分級別、不分課目,進行綜合性閉卷考試。
三、 報名時間
201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工作日),逾期不安排補報。培訓、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請及時關注《河南消防產業(yè)信息網(wǎng)》)。
四、 報名、資格審查和培訓考試
1、報名。全省在各省轄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設立18個報名點,參加培訓考試人員可在《河南消防產業(yè)信息網(wǎng)》下載、填寫《河南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1),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任意一個報名點報名,并提交《報名表》。
2、資格初審。報名期間,18個報名點要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專業(yè)、學歷、從業(yè)經(jīng)歷材料),各個報名點要在6月27日前將通過初審人員名單(附件3)連同《報名表》(附件1),報省公安消防總隊技術處。
3、資格復審。省公安消防總隊技術處(702室)將在7月2日至7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5:00至17:30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技術人員應攜帶《報名表》、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業(yè)經(jīng)歷證明材料和本人兩張1寸免冠照片。
4、公布結果。7月12日前,省公安消防總隊在《河南消防產業(yè)信息網(wǎng)》公布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5、培訓考試。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可參加由省消防培訓學校組織的資格考試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在《河南消防產業(yè)信息網(wǎng)》另行通知。
五、 其他事宜
1、經(jīng)本次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可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全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制度實施后,應及時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注冊消防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2、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可選擇參加培訓,也可自行復習,直接參加全省統(tǒng)一考試。由于時間和培訓場地等綜合因素,此次培訓優(yōu)先考慮擬申報社會消防技術服務臨時一級資質的單位或企業(yè)技術人員。有關考試用書及考前培訓,請與消防職業(yè)培訓學校聯(lián)系(何騰飛,18211999242)。
3、各支隊要明確專門科室和人員負責此次培訓考試的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對通過初審人員應及時告復審時間和地點,各報名點工作人員要做到公平公正、熱情服務,凡因審查不細,造成工作紕漏的,總隊將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報名考試工作咨詢、投訴電話:0371-66615452
附件1:河南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表.doc
附件3:河南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doc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