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預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
第 2 頁:二、國家預算 |
第 3 頁:三、預算管理的職權 |
第 4 頁:四、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 |
第 5 頁:五、預算組織程序 |
第 6 頁:六、決 算 |
第 7 頁:七、預決算的監(jiān)督 |
三、預算管理的職權
1.審批分工:人大審批預算;人大常委審批預算調整和決算方案;
2.審批分級:各級批各級;
3.審查:本級和下級。
(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審查和批準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審查 | 中央和地方 | 預算草案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告 |
批準 | 中央 | 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告 |
撤銷 | 人大常委會 | 預算決算的決議 |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2)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3)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4)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3.人大常委會職權
(1)監(jiān)督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zhí)行;
(2)審查和批準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
(3)審查和批準中央預算;
(4)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和命令;
(5)撤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決議。
(二)各級財政部門職權---預算編制、預算(執(zhí)行、調整、報告)、決算編制
1.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職權
(1)具體編制中央預算、決算草案:
(2)具體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zhí)行;
(3)提出中央預備費動用方案;
(4)具體編制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
(5)定期向國務院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
2.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的職權---編制、組織執(zhí)行、調整、報告
(三)各部門、各單位的職權
【例題·多選題】下列( )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預算管理職權。
A.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B.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
C.批準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D.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答案】ACD
【例題·多選題】下列( )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預算管理職權。
A.審查和批準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
B.審查和批準中央預算
C.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行政法規(guī)定、決定和命令
D.撤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決議
【答案】ACD
【例題·多選題】根據預算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的是( )。
A.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B.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C.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D.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項都屬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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