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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一)準考證如何打印?
考生憑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打印出的準考證邊緣有一些正文以外的字符,屬正,F(xiàn)象。
(二)什么情況才能申請筆試分數(shù)查疑?
根據(jù)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只有下列特殊情況的人員才能申請分數(shù)查疑:
1.參加考試但分數(shù)為零分的人員;
2.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
3.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
(三)第一代身份證可以在本次考試中使用么?
不可以,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四)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身份證丟失人員在考試時請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在有效期內(nèi)的戶籍證明(帶本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寫的一致。
(五)畢業(yè)證或?qū)W位證遺失怎么辦?
畢業(yè)證書或?qū)W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yè)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yè)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yè)生,一般可補辦畢業(yè)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原件。
(六)資格復審需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今年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qū)W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xù)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經(jīng)省級選聘大學生到村任職工作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和已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不管是否滿服務期,均可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或錄用考試,一旦錄取,組織人事部門都將與其辦理解聘手續(xù);其余三類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本文件“一、招錄政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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