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錄程序及辦法
。ㄒ唬﹫竺c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部門具體實施。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09年7月23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hnrsks.com)提交報名申請。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
2、報考資格審查
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2日內(nèi)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報考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nèi)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應留存報名信息。
3、報名確認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須于2009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8: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者要按規(guī)定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繳納報名考務費(繳費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須準備工商銀行聯(lián)卡或建設銀行聯(lián)卡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09年8月23日8:00至8月29日18:00期間自行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網(wǎng)址: www.hnrs.gov.cn)、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371-66321973)。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各擬招錄職位的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應核減擬招錄人數(shù);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報考,原報考該職位者可在報名結束后的3日內(nèi)到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報名考務費。
7、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報名考務費。符合條件擬免繳報名考務費的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注明情況,并于2009年8月5日至7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費用的手續(xù)。擬免繳報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鄭州市順河路32號(鄭州市金水區(qū)未來路與順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錄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招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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