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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經濟師《中級經濟基礎》基礎講義:第35章

第 1 頁:一、工業(yè)產權法律制度
第 4 頁: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第 6 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第 8 頁:四、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
第 9 頁:五、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五、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一)產品質量法的基本概念(一星)

  1.產品: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

  (1)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銷售的物品,不屬于該法所稱的產品;

  (2)建設工程不適用該法規(guī)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屬于前款規(guī)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guī)定。

  2.產品質量的標準:安全性、適用性、可靠性、維修性、有效性、經濟性

  3.產品標準: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經備案的企業(yè)標準。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必須符合該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允許適用其他標準,但是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例題-多】我國《產品質量法》中的產品,( )不適用該法規(guī)定。

  A.建筑材料

  B.酒類

  C.天然的物品

  D.煙草

  E.建設工程

  【答案】CE

  【解析】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銷售的物品,不屬于產品質量法所稱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屬于規(guī)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guī)定。

  (二)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一星)

  1.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產品質量抽查制度:重點是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yè)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

  (2)質量狀況信息發(fā)布制度

  (3)企業(yè)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及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3.產品質量的社會監(jiān)督

  (三)生產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二星)

  1.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的廠名和地址

  3.根據(jù)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4.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5.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6.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jù)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例題·單選題】(2009年)關于生產者產品質量義務的說法,錯誤的是( )。

  A.產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B.產品應當具備其應有的使用性能,但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C.限期使用的產品,應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D.裸裝的食品必須附加產品標識

  【答案】D

  【解析】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jù)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選項D說法有誤。

  (四)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一星)

  1.進貨驗收義務

  2.保持產品質量的義務

  如果進貨時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銷售時發(fā)生質量問題的,銷售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有關產品標識的義務

  銷售者不得更改、覆蓋、涂抹產品標識,以保證產品標識的真實性

  4.遵守有關禁止性規(guī)范

  (五)違反產品質量法的法律責任(二星)

  1.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

生產者的嚴格責任 1.只要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存在法定的免責情形:
(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fā)現(xiàn)缺陷的存在的
銷售者的過錯責任 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銷售者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責任的求償對象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3.產品責任的賠償范圍

  人身損害賠償(傷害: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賠償金、其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喪葬費、賠償、其扶養(yǎng)人生活費)、財產損失賠償

  4.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shù)恼埱髾,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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